1.基本要求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、师德失范等不良记录。
2.学历要求: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匹配或相近。
3.资质要求:持有高中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,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。
4.身体条件:身心健康,能够完全胜任教育教学、课后服务、班级辅助管理等工作。
5.年龄要求: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;教学经验丰富、业务能力突出者,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可适当放宽。
6.优先条件:持有特级教师、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教学能手、教学名师、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7.其他要求:
(1)自觉维护学校声誉,服从工作安排,责任心强,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职业素养。
(2)应往届毕业生、在职教师、退休教师均可报名。